毛遂自传

8031329_142657087348_2

我叫毛遂,本来是个无名之辈。在战国时期赵国平原君赵胜家里的一名门客。所谓门客,就是贵族们收养的各种人才、智囊。

平凡的人生很寂寞,众生之中默默无闻,只是墙里的另一块砖的感觉很不好。不过我没有虚度时光,把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思考和研究国际形势上。我坚信,是金子总会发光,我一直在等待着那一天。

机会终于来了。六国之中最具侵略性的秦国攻打我国邯郸,形势危急,赵国决定派平原君去近邻楚国结盟求救。主人赵胜说:“此次出行,如果能智取那当然最好,如果不能以文的方式达到目的,那么即使用武力要挟也要结盟成功。”他决定携带20名文武门客前往楚国。选来选去,只找到19人,还差1人。

我左思右想,对我来说,这可能是一生难得的立功机遇。楚国之行,固然吉凶未卜,可是如果赵国被秦国吞并,亡国奴的日子肯定不好过,何况我还是赵国政要的门人。富贵险中求,而且,我对我的智慧有自信,我有一颗大脑,而且知道怎么用它,男子汉大丈夫,扬名立万,就在今天了。

于是我站了出来,自告奋勇参加20人团,赴楚救国。我的这次自愿行为,至少已经丰富了汉语文化:成语“毛遂自荐”就是从我这里开始的。

平原君面对我的自荐,有一定的怀疑,他问我:“先生到我门下几年了?”

我答:“3年了。”

他接着问:“3年之内,没见先生有什么特别的作为,也没怎么听说过先生,是把锥子立在袋子里,还会露出尖角;如果先生有才华,怎么会一直默默无闻呢?”

我明白了,必须说服他。挺直了胸膛,充满自信的我,不紧不慢地对他说:“公子未见我有作为,也没听说过我,是因为我一直没有机会表现。现在我终于有了施展才华的机会,我不仅要让您看到锥子的锋芒,而且要让您看到整个锥子是如何脱颖而出的。”是的,后世汉语的“脱颖而出”这个成语也来自于我。

平原君还是有些怀疑,不过他也许最终被我的勇气说服了,也许是他急于凑数成行,点头答应了我的报名。

我当然知道,光说大话是不行的,只有拿出实际成绩才能真正证明自己。报名成功只是第一步。在场的其余19人互相使眼色,肯定在心里暗笑我这个无名小辈的鲁莽。

自报名后到面见楚王之前,我一直在为最后的会面做准备,收集有关决策者楚王性格、成长历程、喜好、国际形势看法等等一切资料和信息,只要有关他的信息我都如饥似渴地研究,仔细思考如何能说服他,并把最后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都在脑子里反复排演。我深知,机会只给有准备的人。准备的越充分,我的信心也就越足。

去楚国的路上,我也开始主动跟结伴的19人分享我对天下大事的看法。我要用我见解的深度和思维的严密性征服他们,让他们相信,机会来临时,我是那个力挽狂澜的救世主。

终于到了楚国,楚王接见了我们一行。谈判在楚王和平原君之间展开,看起来并不顺利,从早上一直谈到中午,楚王还没有被说服。

另外的19人越来越焦躁不安,对我说:“先生上吧。”

该我上场了!机会终于来了!宝剑出鞘、锋芒毕露,崭露头角、脱颖而出!如果我是一颗流星,现在就让这个世界看我如何闪耀吧!

抛头颅也好,洒热血也好,今天我要用我的智慧与勇气在世界上留下我的痕迹!

我深吸一口气,一路小跑进了议事厅。这,就是我的舞台,其他人,不管地位、身份如何,从我入场的一刻起,都变成配角了。

我决定先以气势引起楚王的注意,厉声质问主人平原君:“结盟与否,无非是利弊两方面而已,为什么从一大早开始谈,到现在还没有结果?”楚王看我闯进来并以这样的口气说话,问赵胜:“他是谁?”主人答:“是我门客毛遂。”楚王怒声喝道:“我在跟你主人讨论国家大事,你有什么资格插嘴!滚下去!”

这个时候,如果我下场,赵国可能就完了,我本人,也注定只是一个会吹牛的软蛋而已。

可我不是软蛋。拿出男子汉勇气的时候到了,主人不是说了吗,该要挟的时候就要动手?地位越高,人的胆子越小越怕死。

手按剑柄,我瞪着楚王大声说道:“大王你呵斥我,不过是倚仗我们人现在楚国,人多势众,但我现在离你10步距离,你命在我手,人再多也救不了大王。况且我主人就在这里,你凭什么当着他呵斥我?打狗还看主人,你给不给我主人面子?!说到兵强马壮、国土辽阔,从前商汤凭方圆70里的地盘让天下臣服,周文王以百里之地号令天下,他们靠的都是善于利用形势施展威力;而楚国虽然纵横五千里,士兵百万,这样雄厚的实力,居然被秦国一个小将白起带领几万人一战就攻克了鄢城郢都,二战被烧毁了夷陵,三战便使大王的先祖受到极大凌辱。这种奇耻大辱连赵王都觉得羞耻,大王您好像还啥事没有?!我们来结盟,是为了楚国,不是为了赵国,您明白吗?!”

我几乎把刀架到他脖子上,又从秦国对楚的威胁说到合纵结盟对楚国的好处,把救赵国的意图转变成对他本国及本人有利的举动;要说服人,只能从对方利益出发。

我话音一落,所有人都惊呆了,议事厅里静的连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得见。

这番话还是起到了作用,楚王脸色变了,忙说:“没问题,就按先生说的办,我举全国之力践行盟约。”

关键时刻要趁热打铁,我进一步逼问道:“结盟的事算确定了吗?”

楚王神色慌乱,答道:“确定了。”

说到底,不过是个怂人而已。

我以命令的口吻对楚王手下说:“拿鸡血、狗血、马血上来。”

牲血端上来后,我手捧铜盘,跪着献给楚王说:“请大王吮血立誓结盟。之后轮到我的主人平原君,再后是我。”该得到了得到了,要给他留足面子,毕竟他是强国之君,以我邻国政要门客的身份,给他下跪是分内之事。

三人饮血后,楚赵之盟就这样在议事厅缔结成功。

刚杀的动物的血喝起来很腥,不过,这就是胜利的味道吧。

事情办成,铜盘里还有血,我把他给了余下的我方19人:“在堂下的诸位也一起喝点吧。你们都很平庸,不过跟着完成了任务,也算沾点儿光。”这句“公等录录,所谓因人成事者也”大概藐视众生,说的豪气干云,被载入了后世的无数经典史籍,包括《史记》、《资治通鉴》。众生不就是注定要被英雄天才藐视、给他们做陪衬的吗?!

回到赵国后,主人对我说:“赵胜我再也不敢说慧眼识人了。我筛选的人才多说上千,少说有百人,自以为不会漏掉有识之士,但竟然有眼不识泰山,把先生您看走眼了。先生一到楚国,立马提升了赵国的地位,使我国比传国之宝还尊贵。先生的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赵胜我再也不敢说慧眼识人了。”把我尊为上客。

后世考证,我的第22世孙叫毛泽东。

此条目发表在历史分类目录。将固定链接加入收藏夹。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