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ery man is his own prophet, Oh every prophet just a man

那天上午我在街上走,被笛卡尔的《第一哲学沉思录》和里面的形而上学虐的不行,比较累,脑子里又想着很多负面的事,因此愁眉苦脸。这时候路边传来一个声音:”Why are you so serious? Why don’t you smile?”我扭头看了一眼,是一个街头乞讨的流浪汉,衣衫褴褛,瞅着我,并没有要什么,只是看着我。我笑了。他说:”There you go!”

Every man is his own prophet
Oh every prophet just a man

这是美国女歌星Sheryl Crow的一首歌Out of our heads里面的一句歌词。当时那个流浪汉的那句话真的瞬间击中了我。在这遥远的异国他乡,大街上,有人关心我的心情,而且还是个陌生的、并不求我什么的流浪汉,我感觉就像遇到了我的先知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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刹那间III

我在黄浦江边晨跑时总要经过一个放生点。每天都看到一些善男信女站在一框框的水产前面,随着佛乐双手合十祈祷然后把鱼放到江里去。
有次我起的早,那个放生摊子还没什么人,跑到那里时看到摊子的两个所有者正急急忙忙把不小心打翻的一个框子里的小鱼捞上来,重新放回到框子里面去。
这俩小贩首要目的恐怕是赚钱。不过,看看黄浦江的水质,我觉得这鱼放进去只不过是多活不长的一段时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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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逊博士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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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完了这本名著的中文简写版。原著是18世纪写成的,1400多页,在西方世界很有名,因为这个约翰逊博士自己一个人编了第一部《英语词典》,本身非常博学而且善辩,生前即非常有名,是当时英国文学界的泰斗级人物,这本词典据说今天还在出版;另一方面,作者Boswell写的很好,用以前人未用过的传记手法把约翰逊这个人物写的栩栩如生;还有,约翰逊比较能说,而这本书里留下了很多他的经典名句。最后,请让我心理阴暗一下,很多欧美人推崇这书,也有可能是炫耀自己看过这本长书。

不过这书的中文版只有370页,36万字。取的是不是精华我不知道,但就我个人感觉而言,翻译的实在一般,很多精髓没翻译出来,而要根据自己的理解和背景知识去揣摩。不少前面有的译注后面还会出现;前面把《罗马帝国衰亡史》的作者译成吉本,后面又译成吉朋。当然原著可能也比较乱,没有章节,但中文版的排版有不小的问题,书信、摘录如果都单摘出来会很利于阅读,但这中文版是部分单摘了书信,而不少书信和摘录则直接塞在了大段大段的普通段落中。另外,明显有时间界限的两段话,为增加读者的愉悦体验,也应该分的至少开点,但这书是毫不犹豫地放到了一起。不管译者王增澄、史美骅是多么牛叉的教授,我在这里都要笔伐他至少这书翻译的水平一般,玷污了原作。

中文版的开头至少几十页比较枯燥,第90页后才开始有意思,由于这些原因,这本不算薄的书我虽然买了有段时间,但直到最近才有时间读完。

话说回来,能有闲拿着笔做纪录,捧本不算差的书读,总是幸福的。Boswell与约翰逊一起生活了21年,事无巨细地记录下了这期间后者的活动和言语。根据这本传记,虽然约翰逊好斗、等级观念很深,而且有比较大的好色的嫌疑,但他的确智力和学识都非凡,勤于思考,对人生很多问题有着深刻的认识。约翰逊的很多话带给了我不少欢乐,另外一些名言警句还是很发人深省的,我看这书增加了一些智慧。摘录些:

“一个人对任何人都称赞的,其实对任何人都不称赞。”“友多者无知己。”

“生命中大部分需要忍受,只有小部分可以享受。换言之,痛苦多于快乐。”

“成败得失都是空的,对我来说无所萦怀。”“心情淡泊而宁静。”

“有学问的人与愚昧无知的人的差别,一如生者与死者的差别。”

“有知总是主宰无知,犹如人支配其他动物。”

“人类十分厌恶需要智力的劳动,甚至认为连知识也只凭举手之劳就可获得的,更多的宁愿无知,也不愿费一点儿辛劳去获得知识。”“知识本质上一定是人人希望达到的目的,虽然他也许不会为达到这目的而付出必须的辛苦。”“每一个人,他头脑健全的话,将会为获得知识而心甘情愿献出他所有的一切。”

“如果你不喜欢读书的话,就不会博学多识。”

“一个年轻人应该每天阅读5个小时,这样,他就会获得大量的知识。”

他向我推荐记日记,要我记得充分和毫无保留。他说日记将会是一种很好的锻炼,当一些细节在我的记忆中逐渐变得淡漠时,日记会使我非常满意。“你要当印象清晰的时候立刻记下来,因为一星期后印象就会不一样了。”(一天后就不一样了)

“老弟,你到国外去,并和懒惰的习惯彻底决裂,也许对你大有用处。那里有运动场和有学问的人,我就要去。”

“当我在四处走动时,要勤奋地阅读人类这本大书。”

“通过书本和思考获得的知识,在大地方也罢,在小地方也好,总是丢不了的。”

“老弟,细想一下,一年以后再来看这件事,将是多么的微不足道啊。”

“当在人生的纷纭复杂中了解整个人生时,有知识的人对此有所感动,对整个人生的沉思是没有穷尽的。”

“一般人汲汲于名声,他们名声愈大,则愈怕失掉它。”

“她很有见识,哪会感到虚荣。”“虚荣和精神的烦恼”

“从人性角度讲,诱惑达到一定程度,是任何美德都抗拒不了的。”但是,“站在地狱门口,哪怕是天下最放荡不羁的人,也不会把一个最标志的妓女揽于怀内。”

“每一种欲望都是一条深埋于胸怀的毒蛇,当它冻僵寒冷的时候,是无害的,而一旦当温暖使它苏醒时,则毒汁四溅,危害无穷。” (我们的确要在闲暇时静思,把自己身上的虚荣、骄傲、懒惰等恶念尽可能除掉或压抑,不让它们左右我们。)

“你要有决心,并保持你的决心;你要选择,并执著地实行你的选择。假如你把这一天用于学习,你将发觉你明天更能学习的特长。”“不要有意外的惊奇或偏离使你灰心丧气,不管时间短长。把这些失败看作全人类都要遇到的。”

“你不该去做你认为错的事情;而且,老弟,你该好好打算一下,不要为你所得到的东西付出太昂贵的代价。你绝不可以用加倍的奉承得到你应得到的一半好处。可是,假如你以一半的奉承能得到加倍的好处,如果你不表示奉承的话,你是一个傻瓜。”(要灵活地降低成本。)

“决没有两个人能半小时相处在一起,除非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将获得明显的优势。”(男女之间亦然?)

“重要的不是如何死,而是如何生。”

“老弟,假如他认为他自己是人类中出类拔萃的一员,按照他的看法,他必定是超群不凡的,因为他的朋友中没有一个认为他如此。”(这话够损的)

“有位在婚姻方面很不幸的先生,在他妻子亡故后立即结婚。约翰逊听后回答说,这是希望战胜经验的胜利。”(我多少次被自己的希望和一厢情愿战胜了经验而愚弄自己?)

“友谊,就是一滴甘露,藉以使人生这难以下咽的药咽下去。”

“我不会跟一个家伙结交,只要他清醒的时候就在说谎,而你必须把他弄的醉醺醺的,你才能从他嘴里套出一句真话。”(怪不得中国真正的友谊很少!)

“政治不过是在上层社会发迹的手段。”

“我相信大多数人都是有多大苦恼就有多大忍受力。”

“酒,不是给人以轻松、舒心、适度的欢乐,而是给人以喧闹、嘈杂、扰攘的狂欢。”“(饮酒)是为了求得自我解脱,忘掉孤独(酒的确使孤独寂寞的时间更容易度过)。酒可以使人很快乐。”“使人感到自满自足,的确是酒的一大功能。”

“交媾的快乐,主要是来自想象。”

“决心不讨漂亮老婆是十分愚蠢的。美貌本身就很可贵。。。。不过话又说回来,漂亮女人如果想干点没廉耻的勾当,总要比别人来的便当。”

“由于来世至关重要,我们不能不关心现世利益。”

“一个人没有获得成功,一般只能怪自己。”

“一个人真正的品性是从他的娱乐活动中发现的。在一个人高兴时,决没有虚伪矫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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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年多马

今天上午跑了多伦多马拉松。

因为前几天刚从国内回来,时差还没倒过来,赛前几天没跑,一直憋着的身体昨天晚上又有些小兴奋,只睡了一个半小时,不能说在我最好的状态。

早上怕封路,早早坐上出租车到了起跑现场。出租车司机是个加纳人,说每年都拉人去参加这个马拉松,跟我聊,但我心里烦躁,有一句没一句。到那里才刚6点多一点,7点半起跑,所以还没什么人。遇到个魁北克人Alain,说他争取跑3小时10分钟(这个成绩是波士顿马拉松的门槛)。他是魁北克城机场的海关检查员。我问他结婚没有,他说离婚了,有个小孩。我说抱歉,他说没事,如果没离婚的话他就不跑了。他问我有没有小孩,我说我还未婚呢。我加上一句,如果我有老婆的话就不跑马拉松了。寒风阵阵,哪里传来像大悲调一样的曲子,异常凄凉。Loser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热身的时候遇到一个多伦多女孩Nicole,看起来24、5岁的样子。她的目标是3小时35分钟以内(凭这个成绩她也可以报名参加波士顿马拉松赛了)。她的5000米能跑进20分钟以内。牛人怎么这么多啊!后来起跑时旁边有个亚洲裔姑娘,我问她是不是目标4个小时左右。她说,差不多吧,正眼都没瞧我一眼。旁边一个白人大妈说两年前她跑过北京长城国际马拉松,在长城的台阶上上下下,累死了。

起跑时天很冷,轻装上阵连Ipod都没带、穿短裤背心的我两只隔壁冻的像冰棍,但拼命忍住寒冷压住步子,希望能后半程跑的比前半程快些。基本上前半截地势平坦甚至有些下坡,有很长的一段是在一个小山谷里跑,因此跑的很愉快,没有感到任何不舒服。跑到第18公里时我问旁边一个人,他说用了1小时36分钟。后来发现前半程我用了1小时52分钟。后半程第30公里后有一段长度7公里左右,在空旷的安大略湖边跑,虽然阳光下风景很棒但不幸的是逆着很大的风,跑起来吃力。这个比赛组织的总体来讲不错,但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终点后有成吨的香蕉和苹果,但赛程中只在12公里左右有一个香蕉供应点,30公里后基本上能量耗干了后却啥吃的也没有了。好多人准备的挺专业,腰上挂着几个能量棒或能量胶,顶着大风吃力前行、油尽灯枯的我真的好羡慕他们啊。我是多么想念在包里的那块巧克力!如果这时候有人给我根香蕉或不管什么吃的,我会无比感激的。不过连路边的观众也只会加油,并没有任何自制食品送给跑步的人吃。无奈,只好每个补给站都喝一杯Gatorade能量饮料,最后喝的都想吐。很多时候我闭上眼跑,想象跑到终点后我去吃什么。多伦多没有烤鸭,那就来块Angus大牛排吧。一边自己激励自己,别留劲啊,训练了那么久,就是为了今天。精疲力尽也没关系,只要成绩好就行。。就像路边有个路人举的牌子写的一样,Pain is temporary, pride is forever. 闭着眼给自己的全身做内观,让腿和脖子的火烧般的酸痛分流向全身,这样这些感觉就不是那么难以忍受了但没东西吃的确让我付出了代价,最后几公里被很多人超了过去。

因为没有带表也没有带Ipod,沿途也没见有什么计时器,因此一路只好问别的跑者几点了。虽然这并没有阻止我尽全力,但对掌握节奏还是不利。好多人戴着大屏幕的GPS跑步手表。以后找机会奖励自己一块。

最后全程跑了3小时53分,赛前训练时给自己制定的目标是4小时以内(半年前上海马拉松我跑了4个半小时),因此算是完成任务。更快的目标以后再设定吧,慢慢来。这个马拉松的冠军是个加拿大小伙子,20多岁,两小时26分钟多完赛。世界纪录是两小时3分钟多,因此没有顶尖选手参加这个马拉松。全程有1502人跑完,我的排名是第572。其中900多男性,我在男性中排在第439位。

我个人成绩详细的信息在这里:全程1500多人跑完,我排名第572位;其中男性约1000名,我排在第439位;男性35到39岁间的72人,我排的靠后,在第39位;全程42.195公里我用了三小时五十三分钟;前半程用时一小时52分钟;后半程用时两小时两分;前35公里用时三小时10分钟;后7公里用了43分钟44秒。

全程没有感到膝盖有任何不适。谢天谢地!因为昨天买了凡士林,早上洗澡后在裆下、脚上、乳头上都涂上了,因此没有出现蛋疼、脚上起泡、胸部磨损等任何不舒服的感受。
奇装异服吸引眼球、打酱油的人很少,大部分人都是去跑步的,而且跑起来都挺快。不少上了年纪的人跑完了终点。
终点那里发奖牌,全马的是又大又重的一块金属牌,有色狼骚扰我的话可以马上变成顺手的武器拍她。不过没有用上。有个大帐篷,上面写着Food,里面是无数的小饼、香蕉、苹果,虽然出了大太阳但因为风大,冷得我浑身哆嗦,拿了些就去按摩了。19岁的Stephanie小手也冰凉,虽然长的好看但手艺一般,把我左腿折起来时我小腿抽筋了,疼的要命。还好,没折在跑步过程中。后来她喊来了她的教练,弄了几下弄好了。
感谢所有的志愿者!感谢路边给我们加油的观众们!感谢所有鼓励我跑步的人!感谢最后为我加油的各位朋友!祝各位身体健康!

起跑前


跑步是很爽的

全程没有走一步,全跑下来的


这是最后几公里痛苦前行的照片。饿啊!脚板也累

马拉松是一种诚实的运动;你撒不了谎。平时跑多快,你的马拉松就多快。不存在一时冲动跑出好成绩的说法。我的平均时速是10.8公里(6.8英里),和平时训练一样。另外,除了3个月内每天黑咕隆咚就爬起来10公里的训练外,你要管住自己的胃口。再好吃但油很大的东西你要控制住不去吃。我平时几乎只吃蔬菜和鱼肉,早饭是一大堆水果,晚饭也是一大堆水果。比赛前几天几个朋友一起吃饭,去了上海一家叫Traubadour的餐厅,老板是个塞尔维亚人,那晚上他现场给我们做了很棒的西式烤鸭,每个人都有只鸭腿和一大盘鸭肉、土豆泥、蔬菜,我最后只吃了三小片鸭肉、土豆泥和很多面包,鸭腿鸭肉全送人了。我已经忘了上次喝可乐等任何碳酸类饮料是什么时候了。当然也要管住自己少碰酒。

现在我也可以说,I’m a Marathoner!

让所有的花都在今天开放吧

让我听见火箭发动机的轰鸣

允许我对所有的伤痛说一句,

Fuck this, I’m running a Marathon

只要有方向,一步步前行,不管什么目标都是可以实现的。所有的欲望和痛苦,都是能被控制和战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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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忆似水年华》

终于看完了这本Du Cote de chez Swann(在斯万家那边),《追忆似水年华》的第一部。这部小说共7本,全都很厚。

作者Marcel Proust(普鲁斯特),生在富有家庭,双性恋,在母亲去世后一直身体虚弱,常年卧床不起,宅在家里,白天睡觉,晚上写书。因为家庭环境优越,Proust好像一辈子除了写作没有工作过。不过他是法国文学界公认的最顶级的巨匠、大师,也是我所知道的真实世界存在过的最聪明的人之一,证据就是这部书。他的时钟跟我们普通人不一样,他在一分钟内感受到的世界,可能我们花一个小时也不一定能感受到。他眼里的世界跟我们的不一样(跟这样的人谈恋爱会是什么感受?什么都逃不过他的感官)。这书很长,而且很多段落往往一连几页纸,一个句子就是一页,绝大多数法国人也都没看完这书,不过我们不能怪他不喜欢分段、用长句子,他读起来当然没有美国畅销小说那么节奏感明确、读书成就感强烈,甚至理解都会很吃力,在你意志薄弱或者光线比较暗的地方你绝不想读它,但这实在没办法,因为这就是他看世界的方式,他不用这种大段大段写法,应该就写不出来这么有哲理的片段或到位的描写,短句子表达不出那么多东西。他用最敏感锐利的笔触把自己最细微的观察写了下来,写到这本书里。如果他不是和尼采一样常年卧床而是生活丰富多彩,他还有时间回忆那么多细节并把它们完全地纪录下来,换句话说,完全生活在过去、他的回忆里?

Proust对心理的描写与陀思妥耶夫斯基不同;这跟两人的生活经历不无关系。陀思妥耶夫斯基关于人性贪婪、迷茫、罪恶、纯真都有涉及,而普鲁斯特的心理描写是唯美的,与爱情相关的较多,即使爱情中的喜怒哀乐、内心的翻江倒海也描写的逼真和优美。

看书的时候我在想,Proust在爱情中究竟在寻找什么?他最喜欢的是爱情中的什么?他爱的是什么?Swann是因为他的爱人Odette长的象一幅古画里的女主人公而奇怪地爱上了她,虽然他并不觉得Odette有多聪明和漂亮,最后竟然一发不可收拾;主人公“我”小时候青春期喜欢上了常跟他一起玩的Swann的小女儿,看起来这爱更象是初次情欲的萌发和试水;其实他也说不明白究竟爱的是什么,只是需要爱一次而已。这么说来,Proust追求的,更象是一种爱的体验,爱情里的各种感受,也就是爱情给他的感官和内心带来的各种刺激。也就是说,他只爱自己?

本书的法语原版行文优美,最后那一段对Bois de Boulogne的描写让我非常想再去巴黎看看那个我从来没去过的公园;词汇量很大(很多是英文转过来的,不知道他是不是学当时的时髦),让我接触了不少单词。我学到的东西还有,要运用各种感官来写作:关于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触觉等等各种感受描写的越详细,就越可能给读者留下更深刻的印象。

顺便说下,我的书4月第2天写完了,不过只是中文版初稿,英文版一字没写,法文版只写了个前言。就是中文版也需要无数次改写才能达到我想要的程度。特别是一边看《追忆似水年华》这样水平的巨著一边写自己的小书时,更有这样的迫切鞭策和激励的感受。

我本来只想看这一本就算了。现在看起来很想7本全看完,如果有时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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