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celona!

我所坚信的:

1、人性既没有那么美好,也没有那么邪恶。

2、人的一切痛苦源自于知道的太少。

3、不劳无获;生活就像运动,出汗后才会感觉好。

4、这是个靠实力说话的世界;世界上没有哪一样是容易的。

5、幸福和痛苦都是一个过程而不是一种状态。

这是第二次来巴塞罗纳,之前是零几年时,那次虽然有导游带着去了Park Guell、圣家族大教堂、92年巴塞罗纳奥运会主会场,还买了本Gaudi的画册带回上海,但因为陪着一大群客户,几乎都是走马观花,没仔细看。这次来开两天会,前后有周末,到处走了走,更多地领会了这个都市风采;而且年初去了趟马德里,两个西班牙大城市有了一点比较。

首先来点地理知识:巴塞罗纳位于西班牙东北部沿海,人口470万,是加泰罗尼亚省的首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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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罗纳机场

IMG_2750开会和住宿的酒店就在巴塞罗纳核心大街La Rambla上,去哪里都非常方便。在那里几天共跑了50公里。IMG_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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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_2706这个是巴塞罗纳的象征性建筑之一,哥伦布雕像。哥伦布发现美洲新大陆就是从海港城市巴塞罗纳起航的,这个宏伟的雕像上,他的手即是指向美洲。
IMG_2719威斯汀酒店建在海边,跑步经过时,夕阳西下,感觉不错。IMG_2717海滩上一天早上慢跑,日出时刻。IMG_2726海边游船也很多。找人拍了一张。IMG_2555我还参加了Barcelona Nike Running Club组织的一次跑步活动。事实证明NRC每周都组织三次的群跑实在很值:跟着一群爱好跑步的陌生人跑上10公里,去一些自己绝不可能去的路线跑步,一大堆长腿美女陪跑,而且活动完全免费(当然我跑完还是买了件Nike的跑步背心)。一般大城市都有Nike Running的店,到Nike.com晚上就可以找到活动信息并注册参加活动。

有天晨跑,旁边的一个市场刚刚开始布摊IMG_2732跑完回来,阳光照在建筑顶上IMG_2693巴塞罗纳是艺术的圣殿;以前觉得巴黎的建筑很好看,到巴塞罗纳的大街上看看,随便哪个楼的正面都非常有特色,设计非常精美:IMG_2550IMG_2547IMG_2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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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_2543上面这个鬼才高迪设计的公寓就不必说了;一些现代建筑也给人留下深刻印象,每一栋都不一样,有自己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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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_2689有些街头雕像也非常赞。IMG_2576教堂自不必说了。下面的那个高迪设计的圣家族大教堂处处各不同,是足以让世界上各大教堂都汗颜的建筑奇迹。
IMG_2593有天午饭后散步,居然撞到了巴塞罗纳当代艺术馆Macba,进去看了看。有一个Punk的特展IMG_2638有些作品还是极有创意的IMG_2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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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_2634有次在Rambla大街上走,惊喜地发现Liceu剧院就在大街上,离我的酒店步行5分钟,而且我在的期间有一场歌剧演出,意大利作曲家普西尼的《波西米亚人》,果断买票:IMG_2560那天我因为看球,差点迟到,可能是全场最后一个进场的,还好,刚坐下,音乐就响起来了。这个剧院是极爽的。听歌剧最惨的一点就是听不懂他们在唱什么,但这个剧院每个座位前面都有个小屏幕,以西班牙语、加泰罗尼亚语和英语同步打出字幕:
IMG_2675中场时跟邻座的一个西班牙老先生聊天,他说这是西班牙最好的歌剧院之一,几百年历史,曾被毁两三次,最后一次是50年前毁于一场火灾,后来重建时曾有两个方案:建成现代风格,还是延续旧时特色。结果是选择了传统。个人感觉这个抉择是无比英明与正确的。灯饰、穹顶、休息厅、走廊都美轮美奂,无与伦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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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_2650 IMG_2677这是演职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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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剧讲的是巴黎几个艺术家的凄惨生活和爱情故事(中文也翻译成《艺术家的生活》),其中掺杂了普西尼自己的一些亲身经历。很多知名唱段,而且我发现在西班牙,观众觉得唱的精彩时也会直接鼓掌,完全不必等待中场时。歌剧的制作也很独特,故事虽然发生在三个不同的场景:艺术家们的公寓、小酒馆、咖啡馆外,但同是一个装备,把它拆开,转来转去就成了,实在巧妙。

总的来说,这次巴塞罗纳之行让我感觉到了西班牙这个昔日雄霸海上的帝国的风采。有次在一家餐厅吃饭时,旁边坐了两个学设计的韩国姑娘,她们点的墨鱼饭,其中一个跟我说,她去过欧洲很多城市,巴塞罗纳最喜欢。我个人觉得也差不多。意大利的城市有些破败,毕竟经济不行;巴黎和其他法国城市相比下太虚荣做作;德国城市充满力量感。相比一板一眼的政治中心、地处内陆的马德里,巴塞罗纳给我的感觉气候宜人,市政建设很好,大街上很整洁,不少餐厅也非常赞,物价便宜,当地人也很友善。

To trust no one; and to learn to be alone.

Love your power, or you’ll lose it.

如果你动了杀机,千万不要说出来,或者让别人感觉到。用行动说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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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便是如何造出来并被卖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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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大开火力、对食品工业和美国政府进行猛烈抨击的书,主要揭露美国各大食品巨头,在华尔街的鞭策驱使下,为谋利、销售增长而利用人类的喜欢吃糖、喜欢脂肪和盐的能掩盖其他味道的特性,不顾消费者肥胖、高血压、心脏病、癌症的各种直接风险,往各种加工食品、方便食品、零食里超量加入糖、脂肪和盐的历史及现状。而作为监管部门的美国农业部和FDA(食品药品管理局),很多时候也与这些商人一丘之貉,助纣为虐,被各种游说者影响和利用,无视消费者的权益。
曾任职华盛顿日报、纽约时报记者并获得过普利策奖的作者文笔不错,用讲故事的生动形式把Kellogg公司(中文翻译成家乐氏)、可口可乐、乐氏薯片公司等等现代快消食品背后的形形色色的人物讲述出来,全书14章,脉络清晰,论据充分,可信性强。可惜中文翻译和编辑差强人意,错别字不少,有些地方直接影响原文的理解,这是不可原谅的;有些注释在正文中被重复,可以说是责任编辑的灾难。(说实话,如果我是译者,把中文名翻译成“盐脂糖”,读起来谐音,有点文学意境,可能更能吸引一些眼球。)
讽刺的是,书中讲到了不少对加工食品工业作出过重大发明的一些人的故事,这些人在大食品企业任职时,创造出了一些革命性的加工食品产品,高糖、多盐、多脂肪,而退休后,这些人大部分都开始猛烈攻击加工食品工业。真是贼喊捉贼。不过归根结底,立场的转变,都是为了谋生吧。书里也披露,这些大的食品公司的高管们,几乎从来不吃他们卖的东西:只吃天然未加工的食品,身材保持的很好。
关于食品工业的另外一个哲学悖论思考是,它们之所以能生存是因为它们满足了人类的生存需要,它们发明和生产出来的产品也受市场经济的严峻考验,只有人们爱吃爱喝的东西才能畅销。喜欢能量是DNA复制和保存自己的需求和天性。当然,人可能同样无法抵御毒品的诱惑,这绝不意味着食品巨头可以垄断、操纵人们的消费口味让人上瘾,为中饱私囊而降低成本、给我们吃垃圾、大便。毕竟,还是那句老话:人性不能考验。
我在商学院时选修过Agrifood类的课程,也曾管理过一个跨国食品检验企业在华分公司,还曾因此上过电视新闻。期间与很多食品业巨头有过业务往来:Kerry Food、OSI、Kellogg、Creative Food、McComik、联合利华、Cargill、雀巢。。。这个名单非常的长,的确是个无比庞大的行业。因为人一日三餐总要吃饭,虽然不一定是为了补充能量,更多的是要逃避饥饿的痛苦。
其实中国的食品工业更烂,三聚氰胺、各种有毒食品的丑闻层出不穷,连媒体的自由监督都没有,食品安全基本上是个笑话。即使不算丑闻,日本人发明了味精,搞坏了亚洲人的身体,现在去中餐厅吃完饭一般都会嘴里渴的要命,那是因为厨师放了太多味精和添加剂;(即使没有味精,很多餐厅吃完也会很想刷牙,因为嘴里奇奇怪怪得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太多了)。我一直奇怪的是,如果味精能诱发鲜的味觉,为什么在欧美没有流行开来呢?
我个人虽然不纯吃素,但几乎从来不吃油炸食品,除了水果没有任何零食,很少去中餐厅吃饭,新元素几乎成了我的食堂(说实话我不知道他们的沙拉里热量是不是很高,但至少看起来都比较健康和天然):有一天吃完饭发现没带现金没带信用卡也没带手机(无法电子支付),服务员说别急,你的会员卡上有7000多分,付这一顿饭钱绰绰有余。。。
我从该书中学到的:
人天生就喜欢糖:大脑对糖的反应与对可卡因的反应是一样的。
西餐里的前菜很多时候让你越吃越饿。
糖、脂肪和盐很多时候都会让人产生想吃更多其他食品的欲望。
披萨饼里的精制面粉也会让人上瘾:这个和奶酪估计是我爱吃披萨的原因。
健康生活的人买东西时喜欢看加工食品的包装上的营养成分表,其实误导性很强,没有标出整包食品的热量、糖、盐、脂肪,而只是标出了一个单位(如100克或更少)的含量,这样做对生产商的好处是消费者忙中出错,或者懒得心算总量,而把那些微量误以为是全部,高高兴兴把商品拿进购物篮。
人对咸味的喜好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培养出来的。盐之所以被重视,是因为口渴后就会想喝饮料;重度味觉记忆也会留下印象,让消费者下次继续现在这个食品或这家餐厅;咸味还能掩盖食品中其他一切不利的味道。
总的来说,如果你想了解(美国)加工食品业的一些内幕,对自己身体天天吃进去的东西有更清醒的认识,这本书可以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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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不惑

“过了四十岁身体明显不行了,马拉松都不能跑了,腿残了。”

“啊?怎么残的?”

“被蚊子咬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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蛮族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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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帝国》(The Empire of the Steppes),法国勒内 格鲁塞著,李德谋、曾令先译,凤凰集团和江苏人民出版社2011年出版,328页。

全书叙述了北亚、西亚直到土耳其、波斯的游牧民族的近3000年的历史,充满结盟、征服、背叛与短暂的王朝更迭,马背上的各个民族,如突厥、回鹘、柔然、蒙古、匈奴、契丹、阿瓦尔、保加尔,个个都野性与原始。

随着冷兵器时代结束而不再辉煌的“野蛮人”不再是今天世界舞台上的重要力量,但这些曾经政府了欧亚的蛮族的的确确曾经改变了人类文明进程,虽然曾经当时代表跟先进的文化,中国就曾经几度被来自北方的未开化民族统治:五胡乱华、女真、蒙古等等,其他时期也是中国历朝历代统治者的心头大患:汉朝的卫青霍去病,张骞出使西域,唐朝的对周边各蛮族的征战,宋朝是被蒙古人灭亡的,明朝为了防范蒙古人修起了直到今天仍然屹立的长城,甚至满族人建立的清朝,康熙、乾隆等几位皇帝都在准噶尔地区耗尽心血。历史是多么鲜活地说明了,简单粗暴永远比阳春白雪有效的多。

蒙古帝国部分是最详细、最精彩的一部分。成吉思汗可能是有史以来最成功的“播种者”,这位统治者至少有1600万后裔,即便在英伦三岛也有可能发现他的子孙后代。他和他的子孙们四处征讨杀戮,对所有征服的地区实行灭绝政策,极其血腥和残忍。当然成吉思汗和他的纵情酒色的子孙们大多短命,他自己活了60岁,他的三儿子、汗位继承者窝阔台活了51岁,四儿子拖雷英勇善战但也酗酒成性,只活了40岁,他的孙子、第三任大汗贵由也只活了43岁,死因是酗酒暴食。第四任大汗蒙哥51岁时染痢疾死在征服中国的途中。元朝铁穆耳皇帝活了42岁。曾经是蒙古臣民希望的海山同样是酗酒好色,天天大保健,31岁就命丧黄泉。他弟弟35岁时就翘辫子了。也孙铁木耳也夜夜做新郎,在登基5年后35岁时纵欲身亡。图贴睦尔继位3年半后28岁就死去。真可谓自作孽不可活。

我们中国人对元朝的外族奴役记忆犹新,印象深刻,其实成吉思汗的功业远不止征服中国;他和他的后代们曾经征服了直到朝鲜、缅甸、印度、阿富汗、孟加拉、俄罗斯、伊拉克、土耳其、叙利亚所有这些地方。作为蒙古帝国最高统帅的忽必烈是全人类统治人口、疆域和财富最多的帝王。成吉思汗的四个儿子分封的四个帝国(伊儿汗国、察合台汗国、钦察汗国、窝阔台汗国),只有钦察汗国受本地文化影响较小,衰退的也最晚;本书里,作者始终持的意见是,蒙古人虽然武力侵略了中国,但精神上却被中国文化尤其是佛教侵略,文化软化了蒙古人凶狠的天性,让他们丧失了斗志,最终失去了江山。

这个凤凰版本比商务印书馆版好的地方在于全书不少彩色插图,虽然这些插图与该节内容未必直接相关,可以直接看出并非原作所配,但至少也是一种阅读乐趣。这个缩译彩图本翻译的水平也一般,相同人物出现了前后章节译法不同的现象,不知道是因为两位译者的关系,还是他们又把翻译任务分给了下面的学生的原因。

阅读本书时我脑子里不停响起Borodin(鲍罗丁)作的曲子——《在中亚细亚草原上》,当然这是经过博大精深、源远流长的俄罗斯文化加工过的草原文明体现,比原始的草原呼麦要细腻和宏伟的多。

当然,我个人也极其喜欢呼麦音乐,恒哈图乐队是我的最爱之一。这支乐队今年8月15号起在国内巡演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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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之间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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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量世界》,(德)丹尼尔 凯曼著,文泽尔译,南海出版公司2015年9月出版,277页。

这是一本小说,主人公是德国历史上两位伟大的科学家:很年轻时就知道如何用一把尺子和一个圆规画出正17边形、发现了钟形正态分布的高斯,和一个到南美洲探险、现代并不是那么知名的博物学家洪堡。

作者凯曼生于1975年,只比我大一岁,书中很多情节应该都是杜撰。作者的文风有些德国式的飘逸,看德国人写的《拿破仑传》也有着种感觉,另外德国人向来崇尚英雄,作者的这种膜拜在文中处处可以感受到。“谁将拥抱疼痛,谁就可以掌握原先他所不能。。。”

高斯的那个正17边形的画法如下(那一年他1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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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逻辑思维极力推荐的一本书,估计是罗胖收了出版社的钱,因为老实说这书很一般,我也只是很常时间没看小说了才看了它。如果你没看过,就不要浪费时间了,除非你也非常崇拜高斯这样的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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