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谟,经验主义与管理

经验主义的核心就是,人所有的想法、见解都来源于我们感官感受到的外部世界,只有经历过的,才是靠得住的;只有通过过去才可以预知未来。因果律是经验主义的一条根本原则。

从这点上来说,人是不存在什么天生、内在的;人的一切都是后天阅历的结果(You are what you eat, see, listen to, read…)。因此,作为一个管理者,就是要给下属创造外部条件,确保他们的成功。绝不能只依赖下属的自觉、天赋、内在。管理者就是下属的外部世界、外在。管理者最大的忌讳,就是考虑自己的形象太多,总想做个好人。管理就是要管、控,严格地检查,赏罚迅速而分明。一切要从结果、效果出发行事。管理是一场不可能一劳永逸的战斗,一种时时刻刻需要磨练的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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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谟关于自我的论述,与佛的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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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用身份证拼接出来的裙子

苏格兰哲学家休谟的巨著《人性论》中,在第一卷第四章第6节 “Of Personal Identity”中,花了1节的篇幅论述他关于“自我”的看法。究竟我们凭什么判断一个人是同一个人?在这个公众号里,有人以各种“鸟”的ID发了不同的文章,是一个人吗?“自我”这种意识是怎么产生的?它的根源和实质是什么?它与记忆的关系如何?

普通的认识是,痛苦和愉悦无时无处不在,我们无时无刻不在感知着;从这些感受中我们产生了自我意识,各种情绪更进一步加强了这种意识。休谟对此持否定态度,他是经验主义的代表人物,因此他的哲学几乎完全是建立在我们的认知来自于(我们其实无法确认的)外部世界给我们的感官印象说法的基础上;由这些印象产生了想法,由想法组成了我们的心灵。在他看来,我们的心灵像是一个舞台,各种各样的印象和想法纷杂而至,潮水般涌来又稍纵即逝,可是没有一个印象是恒久不变的,没有一个印象的根源能清晰的指出任何自我的存在。于休谟而言,“自我”完全是虚幻的影子,毫无根据,仅仅存在于意识中,是我们的一种思维方式而已。所谓心中前后一致的感觉,实际上是人的天然追求一致或者抓大放小或者出于相同目的的认知倾向在自己骗自己,不愿意去认识到前后的差异;或者就是事物的渐变缓慢让我们觉察不到它们的改变;或者就是生物自身各部分的交互作用(如一棵树的成长)让我们把这个生物始终看成同一的。

佛教也有类似的说法。否定自我基本是佛的出发点。佛教认为自我执着是我们一切痛苦的根源。只要细心观察就会发现,人心的各种念头忽悠而来忽悠而去,各种肉体感官都是无常,无常,无常。解脱的关键首先就是看破自我,色即是空。

各种学问上升到最高层,都是相似的。东西方哲学的这种相似性很有意思。18世纪的苏格兰人休谟有没有受到诞生于2500年前的佛教的影响?网上一查,还真有人发表过这方面的学术文章。

“我”是一个重大哲学问题。猫狗据说没有自我意识;把它们放到镜子前,它们认不出镜子里的自己;人也是2、3岁才有自我意识的。自我意识的一个后延问题——我是谁?好多人告诫我们每天最重要的事是做自己,可究竟什么是自己?如果说原创才是实现自我,那么否定别人是一条捷径吗?我们的头脑中,有多少想法是我们自己的?

虽然也乐于传播自己,但佛教本质是反资本主义的,因为它否定私有。自我否定的个体,有任何探索真理的哲学基础吗?不吃不喝,死路一条,如何传播真理?我们这个人类种族建立在“自我保存”这个重要宗旨上,如果连自我都否认,如何保存,更不要说繁衍?当然,休谟自己终身未婚,也没有留下任何子女。

还是老祖宗说的接地气,过犹不及,中庸最好。富兰克林也提倡。像佛教讲的,不能沦为各种物理生理感官需要的奴隶,不住奢华的住所,不吃精美的饭菜;但也要至少保障自己的尽可能长的生存和尽可能多的繁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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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上海马拉松

这是我13年、15年之后第三次参加家门口的上马全马项目,另外还跑过无锡马拉松、多伦多Good Life马拉松、湖滨马拉松和一次多伦多室内马拉松。第一次上马435(4小时35分钟)完赛,第二次上马也就是去年330(官方成绩,实际奔跑时间是326,但我中间跑到路边星巴克拉了4分钟肚子)。今年正式准备差不多3个月。期间出差很多次,训练不系统。跑了5次长距离,但只有一次达到32公里,直到最后两周临阵抱佛脚才把训练强度拉起来,没有怎么训练变速跑,也没有训练提高步频、锻炼上身力量。虽然拒绝了很多晚饭饭局,但总体饮食控制的一般,体重减的也不算成功。 9月底脸上长了个东西,因为一直出差,直到10月20号时才找专科医生取掉,怕影响伤口愈合,被禁止剧烈运动,因此训练中止了几天。赛前跑量如下:8月276公里,9月216公里,10月(含比赛)269公里。

29号赛前一天公司组织了个跑步活动,虽然只有4公里,但我还是没控制住,用力比较猛,跑了个第一,耗费了些本来应该留给马拉松的体力。晚上9点上床睡了,早上5点起床。吃了两个红薯、两个鸡蛋、两杯酸奶、一个苹果、一个橙子、一个香蕉、一个西红柿,喝了一杯自己调的蜂蜜盐水。吸取了上次拉肚子的教训,没有喝凉的功能饮料。洗了个澡。6点1刻出了门,门口大爷上下打量我,问我是不是去跑马拉松,然后说,你还赶得上吗?

一反前几天的阴雨天气,早上天空有些放晴,微风,这种天气最适合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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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点45到了滇池路、中山东一路,存好衣服,因为没怎么热身,脱衣服时把腰部一块肌肉扭了。慢慢蹭到我所在的D区最前面,旁边有两个北京来的跑友,一个穿着宝马的上衣,据说PB253;另外一个325. 253的很有经验,说为了不被人群挡住,只有在拐弯时走外圈,里面人多。果然,过起点没几分钟,宝马就不见踪影了。我和那个325的一起跑了两三公里,后来人实在太多,也不见了。

起跑前集体唱国歌,3万多人一起唱,声音嘹亮,效果震撼。

7点准时发枪,不过轮到D区的我经过起跑线时已经7点6分了。今年上马报名的人多,虽然全马有两万人名额,但我还是没抽到签,幸运的是最后补抽签抽中了。号码是21888,看起来很吉祥,但排的比较靠后,分在起跑的D区(前面是A、B、C区),因此起跑20分钟跑不大起来。前5公里被人挡的实在太厉害,竟然花了25分钟多,平均一公里5分多钟。之后因为身体充分拉伸开来,路面也开阔,因此速度逐渐快了起来,5-10公里花了22分钟多。第11公里时经过我上班的地方新天地楼下,被人从后面喊了一声我的名字,回头一看,是之前的一个代理商老总,他也来跑马拉松,PB(个人最快)好像也在330左右。3万8千人群中还能认出我来,这是怎么一种缘分,本来想跟他谈点生意,结果他说他之前腿拉伤了,这次目标时间4小时内完赛就好,不影响我PB了,拿出手机两人自拍为证,然后就把我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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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熟人盯着,脚步自然要快一些。配速逐步到了4’30”。第18公里时,迎面出了大太阳,天气有些热了。这时候身后跑过一个身高目测183左右、步频比我快、上身笔直的猛男,我想跟他练习提高步频,而且到那时还不累,就跟他跑了几公里,配速到了410左右。15-20公里用时22分钟。半马跑完136,比我4月份专门跑半马的那次PB还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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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前面天气凉爽适宜、跑的太轻松,所以产生了大意心理,以为这一次能轻松大幅度PB,波士顿也仿佛在向我招手,Wellesley的美女们终于有机会一亲我的芳泽了。

一路上在心里默念:只有一个目标,尽快跑到终点。不要看那些美腿,不要理会路旁的各种乐队和观众,不要在途中的各个摄影师镜头前挤出微笑了。向前,向前。

第26公里时,开始顶风跑,难度加大了。这时候看见对面高手们已经折返回来,个个大步流星,动物一样地飞奔。和一个女子黑人职业选手一起跑的,是那头最近很火的业余牲口周其锋,他这次全马228.

到了第30公里时,配速仍然在445左右,总共用时2小时22分。但到了35公里,速度明显下来了。因为长距离耐力练的少。30-35公里用了26分钟!35-40公里更是用了28分钟。到了第39公里时,配速降到了545-530。这是我平时极慢速心率跑时的配速。实在太累了,腿就是迈不开,肩膀也开始疼。每一步都是那么机械和艰难。我甚至不由自主停下来走了几步。内心无数个声音让我停下来歇歇。疲倦,疲倦。这应该是撞墙了。脑子里一直在计算还有多少公里到终点。这是我除了首马外最痛苦的一次跑马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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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拉松的一个哲学就是,凡不是自己亲手辛苦奋斗出来的,都不是自己的,都是虚幻的。

最后几公里,我被很多人超过,其中甚至有几个女的。

第一次跑马拉松时我就发现,这项运动不适合喜欢争强好胜的人:被成百上千个跑的快的人超越的感觉不好受。平庸的感觉很不好。

坚持,坚持。I’m a runner, I’m a leader. 一定要突破330,超越上次的自己。这就是马拉松运动的意义。

最后200米跑进了上海体育场,奋力加快了些速度,在329出头几秒冲线。跑完后觉得连上身胳膊都疼,稍用力就有抽筋的迹象。右脚大拇指磨出了个大水泡。赛前在胸前抹了凡士林所以没有磨破或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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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0、30、40公里各喝了一小口水;37.5公里时吃了半根香蕉,15、25、35公里时各喝了一杯功能饮料。没有吃能量棒、能量胶、盐丸、咖啡因等等,因为没那习惯。

这次上马组织的很不错,除了70辆大巴士把衣服从起点拉到终点这一贯的高质量物流服务,沿路良好的封路及无数的警察、保安配备也是西方国家难以想象的。一个我在其他马拉松中没有碰到过的细节是赛道几个地方都安置了水雾门,用机器从长达10多米的门上朝下喷水雾,跑步的从下面经过时,水雾会像雨水一样降温。Runff、爱燃烧等网站免费提供照片。MLSZP网的照片一如既往要收钱。当然,如果香蕉补给站再多些会更好,我好像到37.5公里处才遇到一个香蕉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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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成绩3:29:09,在17511名完成全马的选手中排在第1578位,勉强算是前10%。总结一下,这次虽然跑出了个人最好成绩,但因为赛前训练不足,比赛中慢慢乐观导致体力分配不均,造成了最后阶段崩溃的现象。我不能说是才开始跑步、跑马拉松,犯这样的错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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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 Le roi est mort

这两天去了泰国出差,我到的那天(13号),恰好泰皇普密蓬驾崩,这对泰国来说是一件影响深远的大事,耳闻目睹了一些当地人的反应。

先说说普密蓬这个人。美国出生,欧洲长大,因此是深受西方文化影响的一个人;他后来喜欢爵士乐,似乎还写了几首曲子,跟很多巨星同台演出,跟从小的成长环境应该不无关系。还拥有音乐学博士的学位,当然这个学位的真实水平因为他的地位有多高值得怀疑;他总共有100多个学位,据说掌握7种语言。88岁的一生中,他在位70年,是当代全球在位时间最长的君主(英国的伊丽莎白二世也才65年,当然她还没死)。期间经历了19次政变、35个总理,很多次力挽狂澜,平定混乱的政治局面,是泰国政局的定海神针。也因为关心人民疾苦、提升了大众生活水平而深受爱戴,在泰国他的照片、塑像等各种形象无处不在,想忽略他几乎不可能;而有关王室的一切言论都是法律禁止的。去年我在德国跟泰国的合作伙伴说起来国王的身体健康情况,他马上打住话头,不能说,这是违法的。曾经有泰国人因为妄议普密蓬的狗而入狱;美国驻泰国大使也因为批评这种针对皇室的言论管制而被遣返。普密蓬王室也是当代世界最富有的君主家族,泰国很多公共设施乃至泰国航空公司都是皇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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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泰国获赠的纪念品,当然是国王的肖像

普密蓬的即位过程很蹊跷,此前他哥哥是国王,但因为一次至今无法说清楚的手枪走火而丧命,之后普密蓬顺利接班。他留有一男一女两个王储。唯一的儿子放浪形骸,行为不端,娶的老婆也上不了台面,口碑不好,在德国淫乱被德国媒体报道得体无完肤,不得泰国人心(当然也可能他只是知道的阴暗面太多了,想顶着外界压力活成自己而不仅仅是一个职位、一个概念);公主诗琳通今年61岁,曾在我北京的母校大学学习汉语。两人关系据说不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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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王储和王妃

因为普密蓬的影响实在巨大,他的去世后的泰国将永远地发生改变了。前几天,因为国王健康恶化的传言,泰铢开始迅速贬值,泰国股市也下跌了不少。13号他去世当晚,泰国的所有电视台都在播放相同的追忆他一生丰功伟绩的节目。这段时间也应该是泰国上层社会最忙的时候。泰国议会召开紧急会议,第二天宣布取消泰国全国一个月内所有的娱乐活动,我们合作伙伴那天在开公司年会,原定当晚的音乐会等节目也削减成了简单的晚宴加抽奖。王储宣布全国哀悼一年,之后他再即位。虽然合作伙伴老总嘴上说事态不会变坏,毕竟老国王去世各方应该早有准备,但我感觉他们心里还是对未来局面的发展充满疑问和关切的,毕竟,几年前,红衫军、黄衫军在曼谷闹的非常暴力血腥。

我跟当地一个精英青年(他父母是外交官,周游世界,在美国读的大学和MBA)聊起他对局势走向的看法。他说,他曾写过一篇文章,不过没敢发表;他觉得短期内泰国将陷入混乱。之前人民热爱国王,乐意把那么多巨大的公共财产交给他;现在的王储没有这么大的公信力和威望,不能让人心服口服。他认为普密蓬的死可能顺便就把君主制从泰国带走了。他建议我最好尽快离开泰国。

14号早上,我去酒店旁的Lumpini公园跑了10公里,出来运动的人还是很多,街上也照样车水马龙,看不出有什么异常,并没有见到什么军、警。不过晚上合作伙伴派车送我去机场,跟我说最好还是早点,不要太晚,因为现在情况不明,难说发生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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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谷Dusit Thani酒店旁的Lumpini公园,很适合跑步,地面平整,一圈2.5公里,可惜天气很热,气压低,心跳太快,速度起不来​

我在曼谷期间跟使馆很多年没见面的老同事打了个电话。我当晚就要回国,她也实在很忙(她说,局势非常微妙,她整天在开会),因此没能见面。

因为回上海的飞机晚点,我帮整个飞机的旅客做了点事情,很多人后来主动跟我交流,其中包括一些泰国人。午饭时同桌有个泰国生意人压低声音用汉语跟我讲,“可能会乱”。他的理由是,国不可一日无君,怎么可能要等一年王储才即位?王储和公主会斗起来的。可惜,我那时有事,没有能跟他多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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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会见泰国公主诗琳通

不管怎么说,泰国是个美丽的、有着巨大潜力等国家,海滩、冬阴功汤、平和友善的人民。希望泰国的精英有足够的智慧维持政局稳定,保佑泰国人民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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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里的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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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上海的飞机上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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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条一辈子只做一件事的狗:《鞋狗》

懦夫从不启程,弱者死于路中,只剩我们前行。

《鞋狗》(Shoe dog),Phil Knight(费尔 奈特)著,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6年9月出版,416页。

有关作者

费尔 奈特Phil Knight,美国Nike公司创始人,1938年生,俄勒冈州人(相当于中国的宁夏甘肃的地位,因此耐克初期的高管都有些自卑情结,不过照他在书中所说,这样也有好处,不至于太自大以至于看不到自己的缺点,随时都觉得需要证明自己), 注册会计师出身,美国斯坦福商学院毕业,1962年以1000美元起家,从日本进口鬼冢虎运动鞋,挨家挨户一双双售卖,之后自立Nike品牌,2015年全球销售额320亿美元,市值90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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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耐克公司创始人Phil Knight 费尔 奈特

本书是自传性质的创业史,以创业过程的各年份为章节,直到1980年Nike进入中国市场、公司上市为止。作者鲜活地回忆自己人生中、商场上的各个关键关头,甚至穿插了自己的两段恋情,因为故事真实,这书比小说还吸引人,让人手不释卷,我一天半就看完了。作者本人曾游历世界,也是名校高才,因此肚子里还是很有水平的,书里不时冒出一些充满智慧或生活幽默的句子;当然今天的他是体育界的无人不知的巨头,连詹皇、老虎伍兹这些明星都要跪舔的泰斗,他的这本书,肯定有高手帮忙润色乃至代笔。这只会提高本书的可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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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ke在希腊语中意为胜利,的确,奈特有着强烈的求胜欲望,百折不挠,处处求胜,永不满足,永远向前。他也很勤奋,在做事情前会做大量的准备工作。他熟读各种战争著作,推崇很多名将(打破常规者,人恒敬之——麦克阿瑟)。而且注意吸引人才,他招的一批老将为耐克的崛起立下了汗马功劳。在谈判(生活其他方面也一样)中,有清晰的目标。我们很多人做不好,其实关键一条是不清楚自己究竟要什么。

作者自己也是个跑步运动员出身的人,看书中他平时每天晚上跑10公里,面临强大压力时他把日跑量提高到20公里,跑步是他的减压方式,他有很多重大决定也是在跑步时候想出的解决办法。他年轻时平常跑步的配速貌似6分钟一英里,这是非常快的速度(我14年参加过Nike组织的一个全球一英里活动,拼尽老命只跑了6分4秒)。作者一同创业的合作伙伴、后来的Nike公司高管都是跑步运动员出身或者爱好跑步。的确,耐克是从做跑步鞋开始的(有个功臣约翰逊Jeff Johnson既喜欢跑步,也酷爱读书,Nike品牌是他做梦时想到的,这个人对Nike公司的贡献巨大)。

今天的全球运动品牌Nike是老大,Adidas第2,日本第一品牌Asics全球排第5. Asics的前身是日本的鬼冢虎。Nike是从代理鬼冢虎开始的,也就是说美国品牌Nike比日本的Asics要年轻很多,某种意义上说源于Asics。双方在1972年分了家。虽然Nike与鬼冢虎孰对孰错很难说清楚, Nike从老东家手里抢来Cortez品牌在美国胜诉也有本土法庭保护之嫌,但从今天Nike在最有价值的品牌排名第24名、名列全球500强大企业排行榜这个结果来说,从代理商到自己制造打品牌,这种创业之路,值得借鉴。

作者在书中也如典型的美国人一样坦诚,很多时候他对自己都是持批判眼光的。他透露了,他跟日本人打交道从来都是留一手的;从鬼冢虎的经理人公文包里偷出了对方的文件来了解厂家的行程;甚至收买了一个鬼冢虎的内部人员作为自己的内线随时为自己通风报信;为了签下一些经纪人和球队宣传自己的Nike产品,有时候他不得不去贿赂相关人员。当然,书中也详细介绍了,其实即使在跟鬼冢虎分家后,日本人对Nike的发展也是起到关键作用的:由于发展过快Nike公司一度面临银根断裂、银行终止贷款、债主堵门甚至报案到FBI的局面,最后还是日商岩井关键时刻送来了及时雨,给了大量的资金援助,Nike才得以生存下来。

书里提到了不少在Nike发展史上起过重大作用的明星,其中当然少不了英年早逝的美国长跑名将Steve Prefontaine的传奇:当然,代言人和品牌是互相吹捧的。我看过一部电影,以Prefontaine为原型,叫Without limits。今天全球各地的Nike分公司的电话后四位都是6453,这四个数字在电话键盘上可以拼出Nike四个字母;而且倒过来的3546是Prefontaine一英里最好成绩3分54秒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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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 Prefontaine, 美国长跑名将,一度囊括了美国2000米到10000米的七项美国记录

像所有知名品牌一样,Nike早年在中国当然被各种仿制,Adidas印出来有时候是Abidas,有时候是Adibas,让人哭笑不得,我有一个法国朋友,曾想恶搞,把两个名牌连在一起,合成一个牌子Nike Adidas(Nike的法语动词原型读音与niquer一样,是f#ck之意)。

什么样的跑鞋好

我买过不少鞋,皮鞋、运动鞋、休闲鞋、登山越野鞋都有,到现在为止穿着最舒服的还是跑步鞋。一双好的跑鞋,轻便,贴脚,减震,走很久都不会累。我前几天去日本才知道Asics也做正装皮鞋,鞋底印着Gel(Asics的专利减震材料),穿起来的确舒服,比Tods和硬邦邦的Ferragamo都要合脚。我跑了几年,穿过几双Mizuno(美津浓),几双Asics,几双Saucony(索康尼),两双Salomon(跑过一段时间的越野跑),一双Brooks,也试穿试跑过Nike的跑步鞋,现在总体感觉下来还是喜欢Saucony比较多些。Asics的鞋很舒服,外形设计好看,市场占有率高,加拿大多伦多的马拉松好像有40-50%的人穿这个牌子的跑鞋, 但鞋底太软,Kayano系列又有些重;Saucony的Kinvara脚底像松糕一般厚,但总体重量很轻,我个人穿着跑的比较快些。像很多美国公司一样,Nike给我的感觉是鞋不好看,而且脚底太平,似乎把钱全撒在了营销上(耐克去年在营销广告上花了30亿美元),研发上投入不如创业初期多了。虽然质地很好,但东西死贵。Adidas的我也没买过,太大众了,而且也很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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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运动服装第一品牌Asics,东京2020年奥运会赞助商,也有正装皮鞋系列Asics Walk,穿起来很舒服,价格不菲

我这个年纪的个人感觉,跑鞋轻便、减震这两个功能尤其重要。我出差多,曾经梦想有一种可以充气的跑鞋,不用时把气放出来折叠,便于携带。当然,早就有体积很小的五指鞋了,我还没穿过。

有关跑步

我坚持跑步有5年的历史了,2013年买了跑步手表后开始记录,从那之后到现在跑了约7500公里的里程,跑过几个全程马拉松(这本书的译者毛大庆,对,就是前万科的高管毛大庆,跑了40多个全马;另外,这本书翻译的很好,要给这个跑友、高管、创业者点个赞)。跑步过程中其实很少有乐趣,只有很少的时候,在跑步过程中,能有身轻如燕、飘飘欲仙的感觉,大多数时候其实都是累的;不过生活实在不容易,工作中的巨大压力,与人相处的屡屡失望,对自己更多的不满意,跑起步后我的心情会好一些。有时候想哭,跑跑步,浑身大汗仿佛就是我的泪水以另外一种方式排泄出来了。跑步的另外一个短期收获是之后几个小时感觉会非常好,晨跑后整个人会非常积极,一上午精神很好,充满自信,说话声音很大。跑步的长期好处,当然是身体好,我好几年没感冒了。

有关创业

书中有一段话对作者创业、经商的目的进行了很好的总结,可以说是生意的代言,连我去过的ESSEC、FUQUA、HBS商学院也没有说的这么好。他说的如此之好,我把这段话自己打下来了。其实,创业真的不仅仅是赚钱,如果你对一个创业者说他只是为了钱,那么很有可能他会感觉受到了不小的屈辱。创业成功的,往往在钱之外还有追求::

把这个叫作“生意”好像也不对。所有忙碌的日子和无眠的夜晚,所有伟大的成功和绝望的挣扎,好像无法用这个平淡无奇的词语“生意”来概括。我们实际要做的要远远超出这个范畴。每当新一天到来时,都会有50个新问题出现在我们面前,50个艰难的决定需要我们立即做出。我们都十分清楚,一次轻率的举动、一个错误的决定都会让我们走到尽头。容许犯错误的余地从来都是越来越小,但利益却从来都是在慢慢增加。我们都坚信这里的“利益”不仅仅是“金钱”。从某种角度上看,我觉得生意就是最大程度地追求收益、周期和结果;而对我们来说,生意就像人类制造血液。没错,人类的身体需要血液,需要生产红细胞、白细胞和血小板,并流畅地及时平均分配到合适的地方。但是人类身体的日常工作并不是人类的使命,它只是一个生存的基本过程,而人总是努力超越这个基本过程而实现更高的目标。20世纪70年代的某一时刻,我也是这样做的。我重新定义了胜利,对我原来认为“获胜就是不输,就是活着”的看法进行了扩展。原来的看法已经不足以支撑我或我的公司。我们想和所有大企业一样,想要创造,想要奉献,我们敢于把这些大声说出来。当你创造了某项事物;当你改进了某样东西;当你传递了某种思想;当你为陌生人的生活增添了一些新事物或服务,让他们更开心、健康、安全和满意;但你干净利落地按照理所应当的方式解决上述问题,而其他人做不到,你就会更多地参与到宏伟的人类大舞台上。只是活着还不够,你还要帮助其他人活得更加充实,如果这算生意的话,那么,请叫我生意人。

It seems wrong to call it “business”. It seems wrong to throw all those hectic days and sleepless nights, all those magnificent triumphs and desperate struggles, under that bland, generic banner: business. What we were doing felt like so much more. Each new day brought fifty new problems, fifty tough decisions that needed to be made, right now, and we were acutely aware that one rash move, one wrong decision could be the end. The margin for error was forever getting narrower, while the stakes were forever creeping higher — and none of us wavered in the belief that “stakes” didn’t mean “money”. For some, I realise, business is the all-out pursuit of profits, period, full stop, but for us business was no more about making than being human is about making blood. Yes, the human body needs blood. It needs to manufacture red and white cells and platelets and redistribute them evenly, smoothly, to all the right places, on time, or else. But that day-to-day business of the human body isn’t our mission as human beings. It’s a basic process that enables our higher aims, and life always thrives to transcend the basic processes of living- and at some point in the late 1970s, I did, too. I redefined winning, expanded it beyond my original definition of not losing, of merely staying alive. That was no longer enough to sustain me, or my company. We wanted, as all great businesses do, to create, to contribute, and we dared to say so aloud. When you make something, when you improve something, when you deliver something, when you add some new thing or service to the lives of strangers, making them happier, or healthier, or safer, or better, and when you do it all crisply and efficiently, smartly, the way everything should be done but so seldom is — you’re participating more fully in the whole grand human drama. More than simply alive, you’re helping other to live more fully, and if that’s business, all right, call me a businessman.

鞋狗(Shoe Dog)

不管在哪种语言里,用“狗”这个字来形容人都不能说是敬称,不过在本书里,鞋狗指的是一辈子醉心于(研发、生产、制作)鞋的人,作者完全是褒义,他对类似他的人非常尊敬,也是他的毕生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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