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林很忙》(American Shaolin),(美)Matthew Polly著,陈元飞译,2014年出版,439页。
这本书是一位90年代初到少林寺学了一年多武术的美国年轻人的回忆录,作者是耶鲁大学高材生,文笔很好,极其幽默,还不时自嘲(作者在末尾的声明中说,白酒对他的记忆力损害不少。。。)。
作者今年57岁了,貌似一直以写作为生。迄今为止写了3本有关中国功夫的书,这是第一本,获奖不少,最近的一本是李小龙的传记。
到中国来,写中国的美国作家有不少,最知名的是赛珍珠,她的《大地》获得过诺贝尔奖;到中国山东传教几十年写出《中国人的品格》的铭恩博;最近的有写《老东北游记》、《长乐路》、《再会,老北京》和中国三部曲的何伟这几人;当然,写中国美食的扶霞是英国人。懂中国、看穿了中国的老外,不少。
现在的年轻人可能不知道,1982年公映的李连杰主演的电影《少林寺》当年是个绝对现象级的事件,引发了无数青少年的武侠梦,也吸引制作了很多少林题材的后期影视作品。片中的主题曲《牧羊曲》当年也红极一时。
这书里写他的家庭和成长,到中国来圆他的少年梦,来到北京、郑州、嵩山少林寺习武、比武的过程,中间穿插了很多他跟师傅、师兄弟和朋友们见到的趣事,和在少林寺遇到的奇奇怪怪的各色老外,还提到他拜后来的方丈释永信为师的过程。
作为结尾,作者2003年10年后故地重游再回少林的那一段很感人。他在那里找不到曾经的少林寺了,也很少遇到熟人。那种孤独感,和仿佛又回到过去的感受,在他看到一段一位普通老者表演武术时终于让他崩溃,在白酒的催化下泪流满面。
“晚宴过后,我们全都跑去看传统武术比赛。参赛者几乎都是年轻的学生,但比赛也设有资深组——在功夫世界里,就是指年龄在四十岁以上的习武者。多数资深习武者都是来自不同学校的功夫教练。他们一上场,就得到了各自学生们由衷的热烈欢呼。然而,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位七十多岁的农民。他花白的头发上只有零星几缕黑丝。他没有穿功夫比赛常用的那种飘逸的丝绸服装,而是穿着平时下地干活时穿的衣服:一件厚厚的蓝色棉背心,灰色棉裤,还有传统的黑色功夫鞋。他的武器是一把朴刀——一头是厚重的大刀,另一头是尖尖的矛头。通常,表演时用的朴刀都是用空心木头制作,刀刃部分以锡为材料,这样更加轻便,可以增加持刀者的灵活性。而老人手中的是一把传统朴刀,木头十分厚重,钢质的刀刃已经生锈,看起来是那种祖辈相传的传家宝。他的武艺并不纯熟——很显然无法跻身三甲——但他的动作却散发出某种从容优雅的魅力。看着他转动刀身,调整朴刀,在垫子上来回踱步、弯腰起身,我突然想到,在过去的六十个春夏秋冬里,他肯定一直都在坚持练习。这意味着他的训练历经了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功夫禁令、“文化大革命”以及如今资本爆炸的时代。老人双手粗糙,棕褐色的脸上满是深深的皱纹,可以想到,他这一辈子要么是个农民,要么是个体力劳动者,一生都困苦辛劳、起早贪黑、艰辛疲惫。但不知何故,他竟能抽出时间坚持练习武艺至今。所有这一切出乎意料地汇聚成了一股感情的激流,席卷了我,我发现自己不得不把相机放在脸上来掩盖满面的眼泪,这种感情与再次见到承教练的激动心情交织在一起,在白酒的作用下释放出来,一发不可收拾。我二十一岁时,最崇拜的是武僧们炉火纯青的武艺。我也想练好点什么,达到那种境界,练什么都行。但当我看着这位老者时,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却是他虔诚的专注。就是这种精神让佛教武术文化得以传承延续下去——到现在发扬光大——尽管也伤痕累累。随着老汉舞完了刀,我也坚定了自己的想法,我要热爱某样东西,什么都行,一定要强烈地爱,就像那位老者热爱少林功夫一样爱得轰轰烈烈、天长地久。”
作者在少林时20出头,他其实全书都在祭奠的,是他自己的青春。这种感觉,适合的BGM,是歌剧《采珠人》的那段知名咏唱调《Je crois entendre encore》。几年前,我重回大学校园,夜晚再回到曾经的教室时,心里同样翻腾不已,同样感慨万千。谁的青春不难忘!
我也曾在飞机上遇到过一个在少林寺学过一两年的一个法国小姑娘,并把她带回了家,请她吃了顿饭。后悔当初没多问问她的经历和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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