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马

4点半起床。没洗澡,因为之前训练时都是先跑步后洗澡的习惯。

早上忘了吃个馒头。第28公里时开始后悔。好在,路边有个姑娘给送了根香蕉吃。那是我这辈子吃的最好吃的香蕉。后来30公里处又被人施舍了个Sneakers. 衷心感谢这些好人!以及所有的志愿者!

懒驴上阵屎尿多:因为早上喝了两碗粥的原因,赛前小便两次。

人山人海。全马和半马参赛人数3万5千人,历届最多。

一开始我故意步子(所谓配速)压的很慢。第3公里时,看见一对夫妇推着个婴儿车跑。一对情侣边跑边亲了个嘴儿。

一路上有好多人背后的号码牌换成了Nike的那个上面是“我跑是因为”,下面空白区自由发挥的。最逗的是有个姑娘写着:“我跑是因为假装有人追”。那姑娘还真的很多人追,因为她跑的很快,把很多人都甩在了后面。

第30公里到35公里我反倒没遇到什么极限情况,虽然是第一次跑。而且跑的更快了,因为我到了32公里那时候在想,每跑一公里,就离终点近了一公里。从这个角度来说,跑步比生活要简单的多。后来因为Sneakers的原因,大量氧气都去消化它了,喝了杯矿泉水好了。

第37公里左右有点疲倦,不想跑了,走了几步。后来想,不能最后关头掉链子啊,还是要冲4小时30分。于是就又跑了起来。

全程听Ipod Nano里的音乐,Need for Speed的3个专辑,还挺适合的,大部分以前没听过,因此我就有了期待,听过的歌凑巧又都是最后才放,所以正合适。不过听上4个小时还是有点腻味。最后一首歌是Halo,伴随着它我飞一样的冲过了终点。终点成绩4:30:20。

今天穿了长裤,后半程很热,有点后悔。空气质量中度到重度污染,真的不适合跑马拉松。

还好,脚趾上的水泡没有磨的很大,裆部的磨起的小豆豆也感觉不是很明显。以后再长距离,真的得抹凡士林了。

又完成了前半辈子没干过的一件事,小小骄傲下。对自己的耐力和意志更有信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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